《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同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工资结清与交接义务相关,但不是「不交接就扣光」的关系。
离职场景常被混成一团,其实是三件法律关系不同的事:
真正的主动权在事前,不在事后:
扣发已工作期间工资的做法,常把企业从「有理」变成「违法」:员工可以以此主张解除并索要经济补偿。交接问题的正解是流程前置,不是事后扣款。
用工风险的答案不在争议发生之后,而在制度与证据链建立之初。了解德润锦承「前置四阶」,或预约一次风险诊断。
不必先决定合作哪项服务。把企业用工现状与最担心的问题讲清楚,我们先给出风险清单与整改优先级,再讨论需要哪些服务。
致电预约用工风险诊断
扫码添加,备注「用工合规」。
首次沟通不涉及收费。